对于珠海港澳商务签证办理手续(备案人员)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珠海市港澳商务签证备案人员申请手续:
备案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履行下列手续: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免冠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二)交验居民身份征原件;非广东籍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单位派遣函。
(四)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六)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必须本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也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还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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