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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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受理机构市公安局

办理期限首次15个工作日,再次10个工作日

接待时间

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材料明细申报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的申请表一份;

2、交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并留存复印件;

3、提交与赴台事由相应的证明;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5、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受理条件

收费标准收费情况: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签注、加注:20元/项;多次签注:100元/项次。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制证——收费——发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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