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去韩国医疗观光单次签证申请(C-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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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观光(C-3-3)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医疗观光

-未获韩国外籍患者接待机构邀请,但以在韩国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疗养为目的希望入境的人

-为看护患者而需一同入境韩国的配偶等随行家属

※90天以内的单次或两次签证,

G-1-10为停留期6个月的单次签证

1.韩国医疗机构或疗养机构出具的治疗或疗养预约证明材料

2.韩国医疗机构或疗养机构的事业者登陆证明

3.治疗、疗养及停留费用支付能力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可免交支付能力证明

-具备多次签证申请资格者(提交各类多次签证所需材料)

-通过优秀旅行社代办的人员(请参考优秀旅行社名单)

医疗观光

※治疗时间在91天以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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