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申请大陆居民往通行证签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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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鞍山申请大陆居民往通行证签注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申请事由

1、因配偶或直系亲属定居台湾,需往台湾地区定居的;

2、因探亲、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需往来台湾地区的;

3、公职人员或非公职人员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学术、卫生、体育、新闻等活动需往来台湾地区的;

二、申请手续

1、因私赴台人员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除国家工作人员须经人事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外,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或公安机关意见;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交验台湾地区签发的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学术、卫生、体育、新闻等活动的,须提交相关证明:

(1)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5、已持有效的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一并提交;

6、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照片大小:40mm×30mm)一张。

三、办证期限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10个工作日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申办签注:5个工作日;

注:向异地发函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日内;

四、办证收费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加注20元/项;一次签注20元。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多次签注100元。

备注: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受理经本人提出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下列情形除外: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

2、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412-5556415

非工作时间咨询电话------18241226927

以上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受理审批程序,坚持面见申请人制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领证照等违法行为,维护我市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温馨提示:出入境管理局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照像、复印、速递等)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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