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曾经与国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分裂,导致很多家庭的成员分居两地。现如今,政策大好,如果香港澳门的同胞想要回国长久定居,可以进行居民定居证明签发。那么商洛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流程怎么走呢?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商洛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流程怎么走
(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二、商洛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证时限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三、商洛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四、商洛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港澳居民申请返回内地定居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三)提交申请人自愿放弃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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