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边境管理区出入的时候,必须要有通行证件,这个证件是向公安局申请办理的,那宿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办理地点在哪里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宿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办理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政泰大厦二楼公安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夏时制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宿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序号42 项目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实施机关 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2号) 第九条 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第十条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第十二条 经省级公安、旅游部门批准,旅游公司组织赴边境管理区旅游的人员,应当在出发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边境通行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宿迁地区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件的时候,可以在早上9:00向上文中给出的公安机关地点申请手续,一般三天之内就可以完成,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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