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赴台学习签注受理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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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两岸关系的和谐,每年内地都会有学生前往台湾进行学习,不过从大陆到台湾学习是需要办理学习签注的,小编这边把嘉兴赴台学习签注的受理条件以及相关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给大家说一下,希望对即将赴台学习的你有所帮助。

一、嘉兴赴台学习签注受理条件

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赴台学习签注。

二、嘉兴赴台学习签注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1、具体地址:嘉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越秀南路277号)一楼5、6、7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夏季: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8:30—12:00,下午:14:00—17:00

2、具体地址: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凌公塘路1683号)4楼26—29号公安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嘉兴赴台学习签注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7〕1186号:赴台学习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四、嘉兴赴台学习签注设立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3年国务院令第93号,根据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修订)等法律法规,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权利;

2、申请人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3、申请人认为符合申请条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3年国务院令第93号,根据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须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内使用。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嘉兴赴台学习签注的相关信息,希望以上的内容为您提供了帮助。如果您情况比较特殊或复杂,以上不能完全解答您的疑问,欢迎您到进行一对一律师咨询,将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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