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每年有一些市民去台湾旅游的,而且还是以个人名义过去的,根据规定这样是需要去办理个人赴台湾旅游签注,有的市民是第一次办理因此想询问绍兴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受理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材料来给各位解答。
一、绍兴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可到出入境窗口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
(二)自助申请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申请人所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能超过所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证件有效期至少大于7个月;
3、申请人所持往来台湾通行证若为本式证件,须至少有1页以上的空白签注页。
二、绍兴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七号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上面是小编关于绍兴赴台个人旅游签注受理条件有哪些的解答,在绍兴市办理赴台湾旅游个人签注是需要满足这个条件,并且提交一些证明材料才行,收取20元签注费。各位市民对于绍兴市办理个人签注有其他问题要询问直接来。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