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册上印有他人留学照片澳际被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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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起诉**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案。在法庭上,原告王某向法庭提交了到**公司营业部偷拍到的录像资料,被告对此予以否认。

原告王某诉称,自己曾到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留学,于2006年6月毕业,毕业时以该校教学楼为背景拍照留念。2007年3月,原告回国就职于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加拿大部。

2007年5月,原告的同事发现被告的广告宣传册上有原告的毕业照,原告从未许可被告使用原告的照片,为此,原告遭到同事们的误解、讽刺和挖苦,使原告精神压力较大。现原告要求被告停止对原告肖像对侵害,在北京出版全国发行的两家报刊上刊登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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