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有永久居留权(新西兰PR或澳洲PR、澳洲公民)
在新西兰有永久居留权并已经居住至少5年时间。
不同申请人可以有多种居留权状态,只要此居留权为永久居留即可。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在新西兰居住5年后同样符合申请要求。
2.已居留时间(5年,1350天,每年240天)
拿到新西兰的PR后,至申请Citizen之日起向前推算最近的5年,一共在在新西兰住满1350天;并且在这5年中每年至少在新西兰呆满240天。
注意:从第5年的第一天算起,只要呆够240天(5年总数还是需要1350天),就能申请公民了,不需要呆满5年再申请。打个比方:如果你前面四年呆的时间够了,第五年的第一天算起,你连续呆了240天,那你就只需要4年零240天就能申请新西兰公民了。
如果不满足以上天数要求,在以下条件下仍可递交申请:
在过去20个月中在新西兰至少450天,或可以证明申请人成为公民将会是对新西兰有利的一件事。如果符合以上第一条的时间规定,申请人需要同时证明有“特殊情况”(比如因公务需要经常离开新西兰并且雇主无其他雇员可担当此项任务,或者在海外有病重家庭成员需要经常离境照顾)。
3.未来居留意向(继续在新西兰生活、工作)
除非是以下情况:
在海外为新西兰政府服务;
在海外为新西兰政府有参与的国际组织服务(如联合国);
在海外为居住在新西兰的个人或在新西兰注册的公司、社团或其他组织工作。
申请时,申请人将有可能被询问到将来12个月的旅行计划。申请人将需要证明:在新西兰有工作,在新西兰学习,拥有或租有新西兰产业,在新西兰拥有财产,如车或家具设备等。
4.英文能力(日常生活英文无障碍)
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用英文应付日常的生活,政府会考虑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工作语言环境以及申请过程中的英文沟通能力,审核官可以要求面试你的英语。
同时可提供以下材料证明自己的英文能力:
在英文授课学校就读过的证据;
由雇主提供的证明信,说明工作环境为英文;
雅思成绩单;
学习记录或考试结果证明曾学习英文。
若英文能力审核不过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调整:
暂停申请进程,6个月后再次面试,6个月期间可以尽量提高英文能力。无需重新递交申请或缴费申请人。或者申请“特殊考虑”。
5.品行调查
无犯罪、罚金等不良记录
新西兰内务部会要求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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