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庭类别移民下可担保的亲属包括配偶、未婚夫(妻)、19岁以下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申请亲属担保移民与独立移民相比,虽然要快捷简易,仍涉及到准备公证材料、担保人的最低收入要求、婚姻的真实性确认、赴领事馆面谈、到指定医院体检和接受背景调查等多个环节。由于加拿大的担保人在担保海外亲属移民加国时一般需要达到最低工作收入标准,因此报税收入能否满足要求,往往是担保申请能否成功的关键。另外,由于递交虚假或误导材料的家庭类别移民申请的数量不断增长,加拿大大使馆签证处经常要求被担保的配偶一方去大使馆进行面谈,以进一步确认申请是否属于利用婚姻而实际是以方便来加拿大为目的。因此提交给移民局的申请材料中显示出的婚姻是否真实,则是担保配偶或未婚夫(妻)的申请能否成功的关键。
根据经验,申请被拒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原因:
一、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担保人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19岁及以上;(2)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3)必需住在加拿大(加拿大公民居住在境外时仍可担保配偶和19岁以下子女);(4)过去12个月里有正常收入;(5)满足最低担保收入要求;(6)过去曾担保来加的亲属在10年担保期限内未申请过社会援助或救济金等。
二、移民申请人不在可担保的亲属之列家庭类移民类别下可担保的亲属:
(1)合法注册结婚之异性配偶,必需是年满16岁及以上者;(2)未婚夫(妻);(3)19岁以下子女,包括未满19岁就已被领养的子女;(4)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5)其他(有附加条件)。
三、亲属关系证明不符合要求
证明亲属关系的结婚公证、出生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必需无差错,并有英文翻译。
四、担保人的收入没有达到规定的最低要求
担保未婚夫(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时,担保人的年收入必需达到LowIncomeCut-OffTable中的最低收入要求,否则担保人递交的担保申请会被拒绝。
担保配偶、19岁以下子女时,虽无严格的最低收入标准,担保人仍需提供工作及收入证明,以显示其有能力负责其所担保的亲属到加拿大后的基本生活。
五、材料缺乏真实性
亲属担保移民申请失败的另一个原因是文件前后矛盾,或是伪造文件。一旦移民官识出,申请将立即被拒绝。
六、缺乏表明配偶之间有足够联系的证明材料
担保配偶或未婚夫(妻)的移民申请材料中缺乏足够的来往信件、电子邮件、电话帐单、生活照片等,被担保者同移民官面谈时表现出不熟悉担保人,甚至对担保人最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也所知甚少。若被移民官判定,其婚姻只是以获得加拿大移民身份为目的,申请将被拒绝。此种失败原因最为严重,日后再申请也最困难。
以上六点为申请失败的主要原因,如果要防止申请被拒或避免面谈失败,申请者则必须在申请之初就牢记以下几个原则:
1.积累原始资料
确认担保人和被担保的亲属都在移民局定义的范围之列。积累并保存好担保申请所需要的各种来往信件,银行结单。有固定工作者毋忘保存好每一张工资单(Payslip),自雇人士则需将每一张收入单据或支票复印留档,以备用时之需。
2.文件填写正确
申请表的填写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仅凭区区几张纸移民官就决定你是否通过,全在于申请表填写是否正确无误,前后是否有一定的连贯性。若填写不慎,留下隐患,则往往容易被要求赴大使馆面谈,招致麻烦。
3.及时提出申请
移民局经常修改相关法规。稍不注意,担保人本来符合最低收入标准的收入在新规定中会变得不够担保资格,以致延误申请。现行的LowIncomeCut-OffTable至2001年2月1日有效,新颁布的条例中最低担保收入标准将会提高。欲担保亲属移民之人士,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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