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带着相关材料,向村委会提交申请;第二步:受理,村委会对材料进行核实;第三步:审查1,街道(乡镇委员会)对材料进行核实;第四步:公示在原村委会公示,公示合格者上报区水水库移民管理部门,不合格者不予登记;第五步:审查2,由区水库移民管理部门进行核实;第六步:审查3,由区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向市级移民管理部门进行上报;第七步:审批,由市级移民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第八步:按照市级移民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做出书面意见;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津南区水务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136号)第四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n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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