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2000元厦门高层次留学人员可申请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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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1月4日消息,“海峡导报记者钱玲玲”从厦门以外新引进厦门市辖区内企业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参保纳税的高水平留学人员,可享受生活补贴。

最近,厦门重新修订并公布了《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办法》。

生活津贴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支付期限最长自不超过首次支付期限之日起5年,期满自行终止。

对全职不在厦门工作的高水平留学人员,每年应在厦门工作6个月以上,5年内按实际在厦门工作的月发放。

生活津贴申请采取全程联网、定期受理、集中审定的方式,由用人单位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生活津贴原则上每年发放一次,直接支付到申请人实名的银行账户。

每年7月受理新增和补发申请,期限为上年度7月至本年度6月。

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此次修订取消了用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限制,在厦门注册的分公司引进高水平留学人员也可以申请生活补贴。

另外,简化了申请手续,不再需要在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了40%,“简化了申请材料,减少了业务环节,减少了行车次数”。

首次申请生活补贴原则上应在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后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放弃享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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