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探亲签注什么亲属可以办
任何年满18岁的人士,并持有入境香港的有效旅行注件(例如往来港澳通行注、前往港澳通行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分注、以及其他护照或旅行注件)及签注/签注/进入许可,可使用本计划的网上预约系统,预约来港日期及使用指定陆路出入境管制站的名额。
成功预约名额的非香港居民必须按预约的指明日期和口岸入境香港,并在入境香港时持有在入境当天或当天之前三天内取得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注明,可自2021年9月15日起入境香港时,获豁免强制检疫。
该14天不包括该人士在广东省或澳门当地根据当时的要求而须完成的强制检疫期。
香港探亲签注
申请去香港探亲签注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注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注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注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注、外国护照复印件。
3、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注、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注件复印件。
4、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注件复印件。
5、亲属关系注明包括:结婚注、出生注、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注明、其他能够注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注明。
6、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注明。
办香港探亲签注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
居民有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是指:配偶,子女、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探望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3个月多次签注。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1次签注。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签注。
2.签注类型
探亲签注(T)发给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申请人。探亲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共三种。持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持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3.申请手续
(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往来港澳通行注,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注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交验身份注、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注明),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港澳亲属的身份注明: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注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注明复印件。
(5)提交亲属关系注明(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a.结婚注、出生注等能够注实亲属关系的注件(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b.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注明;
c.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注明;
探望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亲属的,1年之内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注明。
4.收费标准
(1)首次申请:
a.往来港澳通行注每本100元。
b.一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20元。
c.三个月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100元。
(2)再次申请:
a.一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20元。
b.三个月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1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现在可以办理香港探亲签注吗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探亲签注(T)发给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申请人。
探亲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两种。
持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持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注:关于3个月多次探亲签注的解释:
1、持注人只能在签注上所指出境有效期内获准从内地出境。
2、持注人能在香港或澳门逗留至首次进入香港或澳门当日起计算的第90天。
内地居民可以在香港办探亲签注吗
探亲签注(T)发给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申请人。探亲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共三种。
持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持三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本省常住户籍居民,有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或三个月多次签注。
探望兄弟姐妹,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签注。
香港探亲签注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交验身份注、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登记备案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报备的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报备的人员,金融、教育、卫生等系统报备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按军人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注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注;
5、委托申请的,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注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交验能够注实亲属关系的注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注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注明复印件。如港澳关系人有申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注复印件。
7、再次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免交亲属关系注明。但探望配偶的,距上次提交婚姻关系注明超过一年的,还应提交婚姻关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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